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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里店镇财政所工作目标
一、财政所职责分工:
唐振军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
王秋芳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王秋芳负责政府经费、财务会计;
刘凌云负责政府经费、财务现金;
王文波负责离退休及政府医疗、养老金、住房基金管理。
二、财政所工作目标:
1、负责镇财政预、决算和财务管理,搞好二条线管理,协调国、地税完成全镇财政收入。
2、负责农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入库、落实税费改革相关政策。
3、负责镇政府招投标项目的审计监督,搞好镇集体资产管理,及时提供审计资料。
三、财政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人员靠上干,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四、财政办事程序:
1、预算外支出实行二次预算、三次审批,各部门做出支出预算,由财政所汇总,报党委政府研究签字审批。实际发生支出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常委书记、镇长、财税局长签字,500元以下支出必须由镇长和财税局长签字方可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在50元以下,可直接到定点维修厂修理,50元以上必须经镇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派专人同驾驶员一起到维修厂修车,车辆维修费由财政所统一结算。
3、业务招待费由两办开出就餐证,必须镇长签字后到招待所就餐,外出就餐,必须经镇长签字批准。
4、小物品及日常办公用品的使用可以由使用部门年初做出预算,报经党委、政府研究批准,财政汇总,集中采购,领用时由领取人签收。
五、财政承诺时限:
接到事务后,马上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报给领导,得到领导签复后,随即反馈到当事人。
六、投诉电话:262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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